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蒸汽锅炉监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蒸汽锅炉监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锅炉属于哪个部门监管?
2018年机构改革,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部门职责,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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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分了好几种,如热水锅炉、蒸汽锅炉、导热油炉等等,根据设备压力等参数并依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比对,如果是特种设备的就要由质监局监管。安监局管的安全是大安全,管的范围很宽,只要对安全有影响都要管。
锅炉属于专用设备,有高温高压特性,主要为工业,生产生活提供热能,蒸汽等,应用十分广泛。
由于其使用的广泛性,并且因为其高温高压特性,对于安全性要求极高,所以国家为此成立了专门的兼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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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各地成立的兼管机构为锅检所,负责锅炉从设计,制造,运营各个环节监管,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5t/h锅炉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
35t/h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就属于重大危险源,否则就不是。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1)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 t/h。(2)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 MW。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蒸汽锅炉监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蒸汽锅炉监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