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蒸汽锅炉取样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蒸汽锅炉取样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锅炉的取样点和取样器什么情况下装?有什么规范要求吗?
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锅炉应有锅水取样装置。这是《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第182条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锅炉应有锅水取样装置,对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有蒸汽取样装置。取样装置和取样点位置应保证取出的水、汽样品具有代表性。
动火分析时间规定?
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 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或用氮气一端吹扫另一端连续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使用仪器分析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比,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
时间规定如下:
特殊动火每2小时分析1次,一级和二级动火每4小时分析1次。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在作业中,当动火作业人、监护人或批准人认为有必要分析时,应随时进行分析。
A级动火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B级动火作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蒸汽锅炉取样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蒸汽锅炉取样时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