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锅炉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电锅炉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
9、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
包括设备选购与安装调试的安全管理、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设备维修保养、报废的安全管理、设备安全档案管理、还包括如机械类设备、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燃烧爆炸危险设施的要全管理等。
1.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应设有安全防护罩或安全防护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2.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做到定人、定机、专人保养、定人使用,其它人员不得随意开启和使用。
3.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必须在设备停机后方可进行,严禁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检修与维护。
4.设备设施应有避雷针、避雷器等防雷与防静电设施以及接地装置,并且保证完好有效。
5.大型设备以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设备要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防护措施,设备上要有安全警示标识,防患于未然。
锅炉节能 规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业锅炉节能管理,提高工业锅炉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工业锅炉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和能效检验检测的节能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锅炉,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额定蒸汽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
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锅炉节能管理工作。
经信、建设、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业锅炉节能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对在工业锅炉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 鼓励工业锅炉生产和使用单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工业锅炉能效水平。
第七条 工业锅炉生产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设计、制造工业锅炉,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或者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工业锅炉。
工业锅炉生产单位的新产品在试制时,应当进行能效测试,未经能效测试或者测试结果未达到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进行批量制造。
第八条 新建工业锅炉的单位,应当根据燃料特点购置能效指标符合要求的工业锅炉,并在锅炉房建造前对锅炉能效指标、辅机、监测仪表、控制装置、锅炉房设施配置、预计负荷等进行节能评估,形成节能评估报告。
特种设备管理证管什么设备?
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制造。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在制造、安装、改造前,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锅炉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锅炉设备设施管理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