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燃气锅炉工业污染物排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燃气锅炉工业污染物排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锅炉排放污染物标准?
排放标准如下
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颗粒物燃煤和燃油每立方米不得高于30毫克;
3、每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燃煤和燃油不高于200毫克。
锅炉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污染物在大气中排放的限制要求。
在中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和发布,目前实施的主要标准包括《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城镇居民生活用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GB30540-2014)等。这些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用途的锅炉在不同条件下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以保护大气环境和人类健康。
1、锅炉排放污染物标准已经出台。
2、根据国家环保要求,从2014年11月1日起,全国新安装的燃煤锅炉(不包括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SO2排放标准由160毫克/立方米降低至35毫克/立方米,NOx排放标准为100毫克/立方米,烟尘排放标准由现行50毫克/立方米降低至30毫克/立方米。
3、锅炉排放污染物标准的出台,是为了保护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我们一起关注和执行。
锅炉烟气排放标准是脱硫效率应达到75-85%、执行300mg/m3的排放标准。二氧化硫对空气污染极大,应当有效控制;新建锅炉的使用应当从严,执行经济可行的最佳环保技术。
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
因地制宜发展海岛太阳能、海上风能、潮汐能、波浪能等可再生能源。
山东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大于45.5 MW(65t/h)的燃煤、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 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 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使用生物质燃料、高炉煤气或煤制气、水煤浆以及燃烧或混烧其他燃料的锅炉,执行本标准中燃 煤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污染物***样与监测要求:
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
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样口、***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对锅炉排放废气的***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测。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样按GB5468、GB/T16157或HJ/T3***规定进行。
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和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测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应按照HJ/T373的要求进行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表5 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的方法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颗粒物锅炉烟囱测试方法GB546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样方法GB/T161572烟气黑度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3983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5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294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9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6935汞及其化合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5435.2 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折算方法:
实测的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应执行GB5468或GB/T16157规定,按式1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各类燃烧设备的基准氧含量按表6的规定执行。
表6 基准含氧量 锅炉类型 基准氧含量(氧)/%燃煤锅炉9燃油、燃气锅炉3.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燃气锅炉工业污染物排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燃气锅炉工业污染物排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